(ゆめ)(つぶ)さない

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拜高雄捷運所賜……

 

終於,我高雄的房子,早上姊夫打電話給我,終於租出去了。

市中心,鄰近五福圓環、高雄捷運R9,等等等等,租多少?

五千。

隔了半年,這真要說,拜高捷所賜。

這五千的租金包含了管理費、第四台,真正能入手的,大概是三千八。

九年前,不含管理費等瑣碎,租人可以租一萬二,後來變成一萬,然後九千,八千,六千……

而我房子的市值,只剩下當初買價的五分之二,

高雄,是很漂亮。

我們家女人說,等我們真有閒了,不用汲汲於工作,就搬去高雄住。

高雄,是很漂亮,金玉其外罷了。

但是八年來的高雄沒有適當的工作機會,沒有有效的發展,

不過我還是很喜歡高雄,喜歡他的悠閒,

我很期待,高雄捷運,這個應該可以提升高雄的建設,究竟能替高雄增添多少真正的經濟實力,

而不是只成為眾人看到的,漂亮的高雄,像是個觀光景點似的。

 

2008年3月21日 星期五

四年後、八年後……

 

早上,我們家女人起床,臨去上班前,竟然對我說:

「好緊張喔,明天就要投票了耶……」

我聽了心裏一驚,曾幾何時,藍綠的對立已經深化到牽動著一個人一天的心情、情緒?

於是我問她:

「有必要這麼緊張嗎?」

我聽見了「因為我不曉得對方會有什麼奧步出現」這個答案。

我的人際關係複雜。

這幾天總有三姑六婆在跟我討論中國勞工來台灣的問題。

昨天一個才剛二十出頭,去年才有投票權的朋友問我:「投藍好?還是投綠好?我爸媽都要我去投票,可是我媽媽還是支持單數,但是我爸爸現在支持雙數……」

我反問他:「你覺得哪邊的政見對你有好處?」

我得到了「我覺得誰當選對我來說都一樣」的答案。

對他來說,他只看見口水戰,沒看見兩方有什麼政見。對他來說,他覺得選了民進黨就是支持台獨,選了國民黨就是支持統一。

於是我花了半小時,先聽他看到路邊競選廣告的大標題的想法,一直討論到中國勞工、西藏、中華隊與奧運的兩面不是人、兩岸統一、台灣獨立等等各方的優缺點,要他自己選擇。

曾幾何時,候選人的政見已經不復存在,只剩下獨立或是統一的選邊站?

四年後,如果馬英九、蕭萬長先生不再競選,國民黨還有誰能成為候選人?

四年後,如果謝長廷、蘇貞昌先生不再競選,民進黨還有誰能成為候選人?

同樣的,八年後,這資格會落在誰身上?

現在兩黨的操弄都是頭過身就過,先當選再說;四年後,八年後,那是以後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愛台灣,誰是下一個有執政能力的接班人,是不是該積極培養了?

在我看來,現在一片愛台灣的聲音,全然成了礙台灣……

如果有真正的政治精英,我為沈富雄扼腕,我替羅文嘉嘆息。


  • 延伸老文:挺扁倒扁下的成見與歧視

     

  • 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霧中的真理

     

      又起霧了。濃霧,依然。

      窗外的霧氣濃到看不見五十米外的另一幢大樓,就連從十一樓望向地面都顯得是那麼隱約,開了窗,薄薄的霧氣悠悠進了窗內,像是要同我擁抱似的。

      看見前一次的霧,就是在幾天前,那是元宵夜的隔天。

      元宵節夜晚,跟內人看了一夜燦爛絢麗的煙火;至於花燈什麼的,反而只是到了城隍廟踅了一圈走馬看花,與其說是看花燈,倒不如說是去看人頭。

      而這些花燈令我注意的是,在有所謂全球逐漸暖化的趨勢而響應減炭活動的當下,廟裡的燈泡還有花燈的燈泡,一色是又熱又耗電的傳統燈泡,加上城隍廟中鼎盛的香火燭火,令那人擠無間,狹小不容迴身的廟廳內暖得像個蒸籠,又悶。

      是預算不夠吧?一個傳統燈泡十幾廿塊,省電燈泡則要百來塊;還是,只是要貪小便宜?反正全球暖化省不省電是下一代的事情,北冰洋的冰融了化了都是好些年後的事情,活在當下,怎麼省怎麼賺就怎麼撈吧?

      其實元宵夜就漫了幾些霧氣,只那分不出是明天早晨的預告,還是無數烽火的硝煙。煙塵火光中一發發的煙火衝上了夜空,帶給觀眾視覺享樂與聽覺震撼之後,沒了。

      包捲煙火的紙屑滿地,沾了你我的身上,一間間的廟宇如似拼比財力,信徒的香油錢全都在這個時候回饋到人們的眼裡跟耳朵裡,然後在讓皮膚與心臟體驗著砲聲的震撼。接著,一夜的激情就這麼過了,明年再來,那就像連續劇,演完了就等下一齣戲。

      內人在外地上班,所以沒跟我同住。清晨,我得騎車跨過四五十公里的路途回家。出了門,卻是茫茫白白,雖不是伸手不見五指,卻也是雖不中奕不遠矣。她吩咐著要我小心騎車,我還是加足了油門在霧中奔騰。

      霧中騎車,算是老經驗了。早年在岡山機場閒混的時候,每年總有些時段是霧季。飛機排了飛,卻也是要等能見度到達標準的一浬半才能放飛,而我跟同事早練就了一雙判別能見度的眼睛,也訂了些視覺標準,像什麼能看見新達港的煙囪就是一浬半,北堡後邊的電塔一浬,樓下第一個停機點五十碼……

      起了霧,也跟下雨一樣,是要開霧燈的。這算常識吧?

      我騎在省道上,濃霧中為了安全的車子龜速不說,卻總有人大燈不開後燈不亮轉彎不打方向燈,雖然驚險不在我身上發生,卻也造成了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如果說每個人都有思考批判的能力,我真想知道這些沒有用路常識與用路道德的人,腦袋在想什麼,他們經過思考與批判之後,決定自己不開車燈不打方向燈的原因與理由。

      停在路口,眼前的紅綠燈相隔不過二十米,卻也看不出是紅是綠,到底能走了沒?綠燈亮了,每輛車幾乎先等了個五秒鐘確認著交會車道有沒有人闖紅燈,才讓自己起步,我也是。偏偏就是有著沒亮車燈的一輛汽車從交會車道竄了出來,要不是大家晚點起步,只怕已經出了車禍。

      經過湖口註生宮的路段之後,眼前的能見度近乎不到十公尺,我卻依然讓燃油快速的流通過那拳頭不到的小小汽缸,一次又一次的吸壓爆排,齒輪快速又劇烈的攪拌著機油,凸輪飛快旋轉,飛輪片因為離心力擴張──這兩輪的車子程載著我馳騁向無盡的白霧之牆。

      當你身在霧中,你能分辨這霧的盡頭?

      又有多少人掉入那煽情鼓動的言詞迷霧之中?

      曾經跟一群網友討論過文字的藝術。擅長操弄文字的人,必定會透過文字的堆疊與包裝塑造文字中的迷霧,尤其隱藏在不是正式的文章之中。操弄文字並不文學,卻是這個世代的顯學。偏偏不擅長文字的人很難看得出來。那,為什麼要編堆這些文字迷霧?

      我算是當過行銷顧問了。

      直到日前朋友問我為什麼從來不行銷自己?我才發現,我竟然無法將給予旁人建議的行銷手法放在自己的身上,因為我內心掙扎著,我不想把自己變成一個商品。

      把自己變成商品,就意味著必須拋棄很多的原則,算計很多不能讓別人知道的事情。

      賣書?賣歌?賣電影?只要跟人有關的,其實賣的都是人。

      追求者與崇拜者追求的不是商品,而是那個人,只要當那個人成了偶像,成了一個商品,附屬商品再爛都賣得出去。

      所以名氣與聲望,都是需要不斷維持的東西。而維持,就需要炒作。這種名氣包裝與操弄手法有高明有低俗,脖子以上沒本錢的就是露胸露臀,脖子以上有本錢的就是坐轎抬轎了。高手在炒作自己的名氣與聲望的時候,當然不用去在乎道德,而厲害之處就在於他們又能將道德牢牢包裝在自己的金身上。

      有多少人在乎唐太宗弒兄殺弟的逆倫,而只記得他開創了貞觀之治?

      貞觀之治就是霧。只是這霧太大了,也太美好。

      若說是為了追求真理而會有所犧牲──如佛陀拋妻棄子,甚至拋棄自己的釋迦族人,這個犧牲,才讓他成道涅盤──又有多少人理解佛陀的成道上並沒有煽動任何人的道德,而在成道之後,也沒要求過別人的道德。

      眼前濃厚的濃霧浸透著我的身體,身邊一個騎士跟我一起等著紅綠燈。我看見他也帶著眼鏡,而鏡片上滿滿濕霧,他沒有擦拭的意圖,依然用著那霧濛的鏡片看路。

      我有著不深不淺的近視,卻習慣在霧中騎車──因為在霧裡面眼鏡必須拿掉,不然那看似飄邈的霧氣隨時能沾滿你的眼鏡,讓你的視野更加朦朧,除了勤勞擦拭,就是拿掉眼鏡。

      但是在霧中能有勇氣拿掉眼鏡的人有多少?

      你有勇氣讓自己的眼睛置身于迷霧之外嗎?

      迷霧依然不散,而人心也在迷霧之中。

     

    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九把刀《2008年第一場戰鬥》是一部小說

     

     看完陳同學的文章,我也確定我一開始的判斷是對的,陳同學並沒有抄襲,這個事件也跟網友在MSN上討論過。

     所以九把刀這次事件的相關文章我都沒有推文,因為我並不覺得陳同學在裝弱者,反而以弱者姿態呈現的是九把刀。抬轎那篇也是對九把刀的事件有感而發,如果說創作理念相同就構成抄襲,那駭客任務抄攻殼也抄得滿大的。我不曉得其他人推文是表示支持九把刀的弱者姿態,還是推文的人認為陳同學抄襲,也有可能只是覺得九把刀的文章寫得好,很有感情,用推表示支持。

     別忘了,九把刀是現役的「小說家」,所以整個《2008年第一場戰鬥》對我來說是一部小說,對,這就是一部小說,所以我給它加上了書名號。而這小說內容預設立場是先傷害人為前提,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所以沒辦法給予支持。

     當然了,我這種說法,可能會有親衛隊跳來訐譙。但是,當陳同學的創作並沒有架構在抄襲這兩個字上面的時候,難道不應該先認同陳同學的創作,再來評論整件事情的起點--究竟有沒有抄襲--而不是因為他是九把刀,就給他:「刀大!我支持你!」

     繼續抬轎吧!

     

    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意識》(07)

     

      在自己的搭檔跟那組長抬起槓的時候,于威只是默默看著摔爛的屍體,然後招手請鑑識組的同仁過來採證拍照。死者的臉部表情其實已經分不太清楚,于威搖了搖頭,口中默念了一句「南無阿彌陀佛」,便跟鑑識組要了橡膠手套戴上,先翻找死者身上的口袋看有沒有皮夾一類的物品,後來是在一公尺外下半身屁股上的口袋找到。

      「人的身體在死了以後,就變成這樣只是一團普通的血與肉而已嗎?還是這就是人在死前與死後跳樓的差別?」

      于威心中感嘆著。他想起兩個月前有個女子也是在這裡跳樓自殺,不過當時那名女子是從第二十二層的頂樓跳下來,身體雖然多處骨折卻也沒摔成這樣。眼前的屍體不但上下半身分了家,四肢也有點慘不忍睹。

      于威還記得當天在驗屍的時候,法醫跟另一個奇怪的學長討論過活人跳樓跟死人跳樓的最大差別,就是靈魂的存在與不存在。當然了,死人是不會自己跳樓的,所以這個討論一開始就建構在很奇怪的立足點。不過法醫跟那個學長兩人講得是口沫橫飛天花亂墜,自己實在沒什麼好插嘴的。

      總之那學長的結論是:人在活著的時候,靈魂會想辦法維持住自己身體的完整性,一旦死亡之後靈魂離開了軀體,就不會再維持軀體的完整,所以死人跳樓,身體很容易四分五裂。于威一聽這種說法,覺得那學長簡直是把靈魂當成了A.T.力場一樣,真的是漫畫看太多──至於法醫的說法就科學多了。人死亡之後所有的細胞都會已經失去功能,所以屍體是沒有肌肉之間的維持力量,當然很容易四分五裂。

      不管怎麼說,于威已經親眼確認了死人跳樓絕對比活人跳樓難看一百倍。

      他抬頭看著剛剛死者在的十三樓,目光又一直延伸上了女子自殺的頂樓,心中卻有個奇怪的念頭:「這總不會出現什麼跳樓鬼找替身的靈異事件吧?」

      于威翻開皮夾取了身分證。

      「黃啟新?」

      他對這麼名字並沒什麼印象,比較有印象的反而是死者的父母欄。那個父親的名字還算是有名人物,至少他最近看過的幾本小說跟漫畫都是某一間知名出版社的商品,而那父親正是這間出版社的老闆。

      「阿勝,這個死者好像是個出版社小開喔。」于威將皮夾與證件在阿勝面前晃了晃,阿勝應了一聲,從自己的包包中拿出了橡膠手套戴上,一旁偉哥也跟著把頭湊了過來。

      「出版社小開?」阿勝將證件左右翻看,又遞給偉哥,同時吩咐于威道:「你先叫管區聯絡他的家屬過來認屍吧,這屍體……」

      三人不約同對著那具被二次傷害的屍體望了一眼,臉上都閃過一絲同情。不管這起命案的第一現場在哪裡,現在的屍體實想必已經成為局裡法醫的棘手問題。

      這時候消防隊的雲梯車鳴著警笛聲匆匆趕到,圍觀的民眾起了一小波喧嘩。謝勝紘看那打火兄弟有點慢條斯理的從車上下來,又開始碎念著抱怨:「靠,你們一聽到只是幫忙抬屍體就這麼慢來,媽的害我差點被壓死……」

      他跺了跺腳上的泥土,準備開始查訪附近的居民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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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5日 星期二

    《意識》(06)

     

      這種看熱鬧的文化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都存在的,幾乎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無論是車禍或是火災、殺人等等,或許總有些人的心裏會有幸災樂禍的念頭也說不定。

      「讓開讓開──」一個穿著刑警深藍色背心的矮胖子急急忙忙推開人群,拉下警戒的黃條子跨了過去。其實以他的身高只要稍微低個頭彎個腰就能鑽過去,卻偏偏就是要用跨的,好滿足自己其實不矮的念頭。他晃到死者的身邊,先瞄了一下那亂七八糟的屍體,才對一旁臉色難看的謝勝紘說道:

      「就歹勢欸啦,阿你人有沒有怎麼樣?」

      看是鑑識組的隊長偉哥都過來慰問,餘悸猶存的阿勝也收起了脾氣。

      「是沒有怎樣啦,到底是怎麼會突然掉下來嗄?」

      其實那一具懸在半空中的屍體就突然這麼掉了下去,當時正在十三樓想辦法把屍體弄進來的警察也是全都嚇得傻了,就怕底下兩個刑事組的同仁被這屍體壓到而變成那傳說中賣燒肉粽的老闆一樣,後來看到那屍體只是摔在其中一人的腳邊,大家也都鬆了一口氣。

      「我看要是我被壓到喔──欸,你也嘛幫幫忙,因公殉職的錢我又領不到……」阿勝還在嘮叨地說著,眼神卻瞟了一下于威,自己比人家多高了五公分,而且于威剛才又是蹲著,要是真被壓到,一定是他先遭殃。

      「厚啦,魔代誌丟厚啦。」偉哥操著台灣國語又安慰兩聲,開始跟阿勝討論起案情的疑點。


    (未完、待續……)



     

    2008年1月31日 星期四

    《意識》(05)

     

      這個倒五芒星的形象跟黑影重疊,令陳衛強整個心窩不自主的毛了起來。他非常清楚五芒星通常象徵著一種神秘力量,就連傳說中安倍晴明的陰陽術也是以這五芒星的符號作為基礎,再不然就是中國傳統的五行之術,奇門遁甲一類的,而在西方文化中卻將五芒星倒過來成為惡魔崇拜,而那團黑影就彷彿是個頭上長著山羊角的惡魔……

      陳衛強一開始還強迫自己相信那是天還沒亮,或是有什麼反光,在不然就是自己眼睛看花了之類的。但是隨著天色開始變得光亮,那個黑影就變得愈來愈明顯,也愈來愈像是一個人影,甚至陳衛強還逐漸認出那人影的樣子。是個女人。

      當時他忍不住輕罵了一聲:「喔──幹!」

      瞬間,他覺得那模糊不清的黑影居然轉過頭來看了他一眼,似乎聽到了他的聲音。

      他就是有這樣的感覺。

      接著屍體就掉下來了。

      也在同時,那股幾乎鑽入骨頭裏的寒冷就從陳衛強的整個腰間沿著脊髓向上下延伸,他覺得彷彿有一雙冰冷的手擁抱著他,因為他對這擁抱有著似曾相似的感覺,只是以前是溫暖的,而不是這樣的冰冷。

      「這臭婊子──」陳衛強跌跌撞撞推開人群,他知道自己得想辦法逃出魔掌。






      從第一個目擊者劉叔發現屍體到現在,已經到了上班上學的時段了,於是這時候街上的民眾就這麼理所當然的多了起來。一些爸爸媽媽帶著小孩子上學,看到這裡圍了一堆警察跟一群記者,又有黃色條子把那花圃整個圍了一大圈,八九成也猜出是什麼兇殺案或是有遊民凍死路頭;反正就是有什麼兒童不宜的畫面。他們幾乎都快速地把自己的小朋友拉到一邊,免得自己的小孩子到處亂看,就怕看到一些不該看的東西。有個媽媽抬頭看到半空中一個東西晃呀晃的,先是自己嚇了一跳,才連忙摀著女兒的眼睛快步離開。

      至於有些年紀較大的學生獨自上學,正當充滿好奇心年紀的他們看到這裡這麼熱鬧,自然得想辦法滿足一下自己了,所以有的同學就壂起腳尖就想看一下到底有什麼,有的則是想辦法鑽進人群中。

      這可讓那些導護媽媽傷透腦筋,原本是很辛苦的在旁邊勸說,半推半拉的把這些充滿好奇心的國家幼苗趕到一邊,後來大部分民眾們也警覺到了這種限制級畫面實在不適合讓小孩子看見,所以「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看!」就成了趕走小朋友的最佳藉口了。


    (未完、待續……)



     

    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意識》(04)

     

      那屍體掉下來的時候,旁邊圍觀湊熱鬧的人群中有大半發出驚呼聲,也有少部分的觀眾則對那高瘦刑警的慌張發出了笑聲。陳衛強混在人群之中,先不管天氣本來就是冷得要死,他卻嚇得渾身發抖。即使陳衛強已經是渾身穿著厚厚的羽絨夾克,卻還是覺得有一股侵蝕整個身體的寒氣包住了自己,就好像他是全身脫光光的泡在三溫暖的冰水池裏一樣。

      他正是十三樓那兩間房子的屋主,而剛剛掛在窗戶外,現在應該是摔成希巴爛的那個死者正是他的好友黃啟新。凌晨一兩點多他們幾個朋友還在樓上愉快地吸著大麻煙,還跟幾個從傳播公司叫來的正妹一同飲酒作樂;後來他們幾個朋友全部一起下了樓。

      那時陳衛強摟著兩個大露股溝與乳溝的正妹要送她們回家──女人嘛,俗話就說是愛美不怕流鼻水,就喜歡穿著布料與價錢成反比的服裝來引誘男人,陳衛強樂在其中,左擁右抱的跟兩個女人上了自己的車,黃啟新帶著十分的酒意要等計程車,前兩天才因為酒駕被吊扣了車子,現在只能乖乖的搭小黃;等到陳衛強再回來的時候,就看見警察已經在十三樓想辦法把黃啟新弄下來了。

      「警察會出現在那邊,應該是早就破門而入,而且就算被抓到有大麻也沒什麼,最多找老爸哭一哭就好了,可是……」剛剛的風流與下體的餘韻在這一秒全被丟到外太空去,陳衛強邊發著抖一邊在心中打著算盤。他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與心思去擔心樓上的大麻煙到底會不會被發現。

      他,只擔心,自己是下一個。

      因為剛剛那屍體還在牆壁上的時候,憑陳衛強的經驗,他一眼就看出來屍體的樣子像是個倒五芒星──畢竟他可是個暢銷雜書作家,因此各種神怪啊,鄉土傳奇等也涉獵了不少,可以說很多事情都有懂一些皮毛,就把這些皮毛都寫進自己杜撰的故事裡。自從幾年前出了名,後來不管是小說還是散文全部都莫名其妙的大賣,陳衛強就常常稱自己是「不學無術」的代表──無所不學、無術不通──他是這麼解釋著。

      就他所認識的倒五芒星,正是屬於邪惡的象徵,又被通稱作「惡魔的記號」。

      並且,除了那具吊在半空中屍體之外,他還看到一個模糊的黑影壓在黃啟新的身上。


    (未完、待續……)



     

    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意識》(03)

     

      「屋主還是聯絡不到嗎?」

      「管區去跟大樓的管委會要資料了。」

      兩個人不約而同都抬頭看著死者再半空中晃來晃去,無論如何,謝勝紘跟于威都很明白這十三樓的外牆上絕對不會是第一現場。

      死者頭下腳上,兩隻手臂不自然的張開,有點像是被人刻意勾在牆壁瓷磚的細縫,看起來就像倒掛在十字架上,不過那兩條腿是張開的,於是整個人成了一個大字型──顛倒的大字──而且,還有一截腸子從嘴巴中流出。那一截腸子最是詭異,只是現在也沒辦法確認那腸子是穿過了胃與食道再從口腔出來,還是死者被人殘暴的挖開肚皮,然後把腸子塞進他嘴巴裡面。

      這種情況怎麼看都是他殺,總不可能還有人自殺可以死成這樣子吧?

      「這一段的採好了,你們可以仔細看了。」一個鑑識組的專員跟阿勝打了個招呼,阿勝則舉手回禮,轉頭對于威說道:「走吧走吧。」

      其實一來到現場的時候阿勝就已經先大略看過,那時候鑑識組的同仁都還沒過來,所以現在也沒什麼好仔細看的,就只有等指紋或是DNA的鑑定資料而已。那血手印呈現的是左手手掌,而在牆壁上相對於應該是右手的位置,則有一些血跡。血跡與手印的高低互相錯開,並不是平行,並且血跡是愈來大片;彷彿是有個人以右手抓著死者,然後像蜘蛛人或是武俠小說那什麼壁虎遊牆功似的一左一右憑著空手攀爬上了十三樓,再把人用不製成這樣顛倒的大字。

      于威連忙三兩下吃完了燒餅,心理默記下這間路口的豆漿店燒餅還算不錯吃。他走到阿勝的旁邊蹲下查看瓷磚上血跡的分散方向。于威身形高大雄壯,雖然比謝勝紘這個老經驗的學長矮了五公分,體重卻將近是人家的一點八倍,就更不要管腰圍是多了多少了。因此警政署每半年的體能測驗都很在意于威到底是真過關還是假過關,曾經還派人來實地督察了幾次,就總是挑不到他的缺點──除了體脂肪以外。轉眼于威就要步入而立之年,確依然有著一張與年齡不相稱的娃娃臉,笑容也帶著三分稚氣。

      不同於于威的娃娃臉,謝勝紘快到四十歲了,卻依然是個老光棍。同事們對阿勝的暱稱本來很正常,近來卻有令一層解釋……帶有「剩下」的意思。也不曉得是不是生命中缺少女人的原因,阿勝的臉上總是露著愈來愈嚴峻的表情。加上那頭逐漸稀少的頭髮,只好遊走在警察儀容要求的最低邊緣上留著略長的頭髮了來遮掩。

      「實在有點奇怪啊。」阿勝皺起了眉頭。姑且不論他泡妞的經驗,他辦案的經驗絕對是老到的,他看遍花圃四周,完全沒有發現有什麼扭打的痕跡,死者就像是突然被拉到牆壁上,然後直接被拉上了十三樓。

      才在納悶,突然聽到一聲「小心」,其中還夾雜著尖叫與驚呼聲。

      阿勝跟于威兩人還沒回過神來,就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兩人全身觸電般一震,發現原本掛在半空中的那具屍體,竟然就這樣在阿勝腳邊不到三十公分的距離摔成一團血肉糢糊的東西。

      「幹!」縱使是像謝勝紘這樣老經驗的刑警還是嚇得臉色一陣青白,就看他跳著腳又破口大罵了一聲:「幹!」


    (未完、待續……)



     

    2008年1月25日 星期五

    《意識》(02)

     

      「真他媽的見鬼了!」

      謝勝紘盯著那倒掛在十三樓外牆上的屍體。他是第一個趕到現場的刑警。縱使他有著185公分的身高,但是這樣抬頭看著十三樓──如果是個女人,活著的女人可能心情會比較好一點。被人稱作阿勝的他十幾年來都沒有什麼女人緣,往往認識了一個略有好感的女生,結果不是人家已經名花有主,就是把他當成大哥;所以面對一具腸子從嘴巴掉出來的男屍,還是在這10度左右的寒流中,實在是一件非常令他覺得疲勞的事情。

      「媽的,幹!是哪個他媽混蛋大費周章的把人掛在那邊啊?」阿勝低聲暗罵。

      屍體的位置高高掛在十三樓兩戶人家的窗戶之間,也就是窗戶與窗戶之間的大樓外牆上,但這就是個很麻煩的問題。

      畢竟那屍體得先從外牆上弄下來才能進一步的確認身分,但是這麼一來,不管這牆壁是不是第一現場,命案現場總是被破壞大半。謝勝紘從他十多年來的刑警經驗告訴自己,這犯人分明是在跟警察司法單位挑戰。而且沒人知道那屍體是怎麼掛上去的。

      「媽的,蜘蛛人喔?幹!」一大清早就被挖過來現場,令阿勝有著起床後情緒異常症候群的症狀,那碎碎念的抱怨聲連隔離在「犯案現場.禁止進入」黃條子外的民眾都聽得到。

      確實,除非真的要把那一排血手印當作是個證據,證明那個殺人犯是個蜘蛛人,就這麼跟壁虎一樣爬著垂直的牆壁把人掛上去──擺明是故弄玄虛嘛!

      看著兩個鑑識組的同僚正在採集手印上的血液與指紋樣本,伸出的手只戴著薄薄的橡膠手套,寒風中還不住發抖,然後眼光又沿著那血手印一路往上,阿勝這才想到要來支援的消防雲梯車怎麼還沒來?

      跟他搭檔的于威大老遠就聽到他的咒罵,輕輕穿過人群拉起黃條子到他面前,隨手就丟了一個紙包的燒餅給他,抬頭看了其他員警弟兄正在想辦法弄下來的屍體,說道:

      「你剛剛說的那個混蛋不就是我們得找出來的人嗎?」

      于威邊說著邊咬了燒餅一口,手中袋子裡還有兩杯豆漿。自從轉調到刑事組,這三年來已經很認命的能把看到的屍體當成一種「身外之物」,感覺大概就跟豬肉攤上的差不了多少,而且現在還在頭頂上晃來晃去的屍體也實在看不清楚什麼。

      「反正刑警的工作就像是金田一或是柯南一樣,總是會伴隨數不完的死人跟奇怪的事情。」于威總是這樣自嘲著。漫畫中金田一是一個故事死一堆人,柯南則差不多是一集死一個到兩個,這兩個名偵探真是應該改為名死亡製造機,但是漫畫中的那些犯人似乎總有些不可告人的悲傷過去,就不像現實中那些混蛋趕來投胎的。

      「他媽的混蛋就是混蛋,搞那麼麻煩幹麻?」謝勝紘啃了一大口燒餅。「他到底是掛在什麼東西上?」

      「誰知道?從那兩邊的窗戶爬,不管是哪一邊都勾不到那個屍體,剛剛鑑識組的一個弟兄還差點掉下去,所以現在跟轄區的人在那邊傷腦筋。」


    (未完、待續……)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意識》(01)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沒人知道。

      警察拉起了「犯案現場,禁止進入」的黃條帶圍了又圍;當然了,除了在現場的警察以及陸續趕來的警察之外,還有附近看熱鬧的居民、各家電視台的記者、SNG轉播車、甚至馬路對面還有個道士開始設起了香案……

      劉叔坐在救護車邊接受記者短暫的訪問,他手中端著熱騰騰的咖啡,有點兒像美國電影一樣,雖然劉叔他不太愛喝咖啡。

      一早,多年來每天晨跑的劉叔依照往常地經過那天保大樓的樓下,前兩天新聞才報導會有大陸冷氣團下來,他卻像是展現他的健康似的,那消瘦卻結實的身體上還是只套著一件單薄的獅子會T恤加短運動褲。

      不料才轉過一個花圃,迎面襲來一振刺骨的寒風終於令他哆嗦起來,甚至有些許的冷雨輕輕飄了他一面,他忍不住「哈哧」一聲,伸手揉去鼻水,卻發現手指上沾了點血跡。劉叔大感納悶了,不過是個噴嚏而已,怎麼可能隨隨便便就流鼻血?不經意地看見花圃邊的牆壁上有紅紅的印子,他這幾年晨跑下來,自認這邊一草一木都算熟悉,以前怎麼沒注意到過這有個印子?他瞇著眼睛仔細一看,黃黃的路燈照耀下,卻是個血紅的手印。

      劉叔大吃一驚,那手印還不只一個,而是往上每隔一段距離又一個,就這麼沾在天保大樓的外牆上,循著那手印往上、往上,那手印愈來愈小,然後,劉叔看到一個人就這麼倒掛在十幾樓的牆壁上,還有一條繩子在空中被風吹得晃來晃去。

      又是一陣對流風吹來,那繩子又擺動幾下,些許水滴從繩子滴落,飄了劉叔一臉。

      他張大了口呆愣著。劉叔終於明白灑在臉上的不是雨滴,而是血滴……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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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

    搬家 × 轉換 × 後巷裏的角落

     

    抽了空,把原本在MSN底下Live Space的部落格內容全轉了過來。本來很少寫部落格,Live Space只寫寫東西還不會有什麼,但是真要替自己部落格加些有的沒的,就會覺得有操作上的障礙。

    況且這半年來用慣了Blogspot.com的版型,反而覺得這種自由度高的會比較適合我──雖然也有考慮過痞客邦還有Yam天空部落──其實也有去天空部落註冊了一個,不過實在有搞沒有懂。

    最後,還是把原本沒什麼內容的狂言誌搬來了這裏,至少,有個優點就是我不用把帳號切換來切換去。至於缺點,終究不會有像雅虎、無名、Xuite等會有路人晃來,大抵就是冷清吧?

    意見功能似乎有點怪怪的,管他,會來留言抬槓的人應該不多才是……

    在繁華街,我用的名字是惡魔的數字──六六六──其實應該是仲魔六六六,不過出現數字就好,那是個用了很久的帳號;而飛鳥隼人則是我以前十幾年前創作漫畫時代的筆名,那時候著狠迷漫畫創作,畫漫畫畫同人當然要得有個筆名,就一直用到現在了。大概心底私意效法富野大神,作什麼事情就用什麼筆名來區隔吧?

    狂言,是日本能劇的一種,為替用轉場與後歇,出來講個故事或是帶入前因後果,於是狂言的演員重要卻也不重要,隨著時代演進,狂言也開始呈現多元,甚有穿著現代服飾吟著俳句,或是利用剪接呈現單口。於是,這裡就成為我單口狂言的地方了。

    我將繁華街視為熱鬧與寂寞相融的混沌,總覺得都市的面貌,街道的面貌本來就是如此……看那逢年過節吧,就以除夕夜當晚為例吧,我在除夕夜的深夜裏奔波多年,冷清的風掃過新光三越前的館前路猶如作日的記憶,看著再熱鬧的街道都會呈現著不同以往,呈現那萬人空巷的寂寥……回想最後一次在家吃團圓飯,似乎已經是十年前的記憶了。

    於是街道上有著任何的一切,那是由個人乘上個人乘上個人的一種環境,時聚時散,你我都是他人生命的過客,星月輪轉,我在這兒低吟著人世間一幕幕轉場。

    我是一個15歲離家工作之後至今沒用過家中半毛錢的人。

    也是一個21歲就用自己賺來的血汗錢買了房子車子的人。

    還是一個22歲開電腦公司24歲開網咖27歲開出版社的人。

    更是一個能把上述所有生意都賠光光並且負債累累的人。

    同時是個畢生奮世求道而欲覗睨萬物真理的魔鬼代言人。